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收集。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起诉。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会受理,相反会驳回。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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