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频探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有哪些

来源:频探科技网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条件如下:

1、变更的方式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2、转让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3、签订转让合同;

4、转让后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Copyright © 2019- pt3t.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