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以下会计科目: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现行企业大多是使用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
3、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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