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维修和养护一般应由物业负责。电梯属于共用设施,根据相关规定,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由物业承担。如果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在保修期内的,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外的,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或业主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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